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提升环保技术咨询服务行业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环保技术咨询服务能力评价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现就开展2022年广东省环保技术咨询服务能力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环保技术咨询服务能力评价,全面评估相关单位在环保技术咨询领域的服务能力、专业水平及管理规范性,引导行业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质量,为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二、评价范围
本次评价面向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环保技术咨询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其他相关机构,具体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与评估、污染治理技术咨询、生态修复规划、环保政策法规咨询等服务领域。
三、评价内容与标准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机构资质与管理制度:评价单位的注册资质、内部管理机制、质量控制体系等。
2. 专业技术能力:评估单位在环保技术咨询领域的专业人才队伍、技术装备、项目经验及创新能力。
3. 服务质量与业绩:考察单位近年来的服务案例、客户满意度及社会影响力。
4. 诚信与合规性:审查单位在经营活动中的守法合规情况、诚信记录及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评价标准将依据《广东省环保技术咨询服务能力评价指标体系》执行,具体细则另行公布。
四、申报与评审程序
五、结果应用与激励措施
通过评价的单位将获得广东省环保技术咨询服务能力评价等级证书,评价结果将作为政府项目采购、行业推荐及政策扶持的重要参考依据。对评价等级较高的单位,将在行业宣传、项目对接及资金支持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六、其他事项
特此通知。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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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8 00:35:57